吉大医[2019]11号
各系、办、实验室:
为继续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加强教风与学风建设,强化对各主要教学环节的检查、监控和评价,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工作中的监督、指导、评价与参谋作用,经学院教学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李先辉、吴仕筠等同志为吉首大学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聘期从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希望教学督导组成员认真按照《吉首大学医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名单详见附件2)要求尽职履责。
附件1: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先辉
副组长:吴仕筠
成员:向志钢、张珈东、罗雪梅、田荣波、李中正、张钰华、
刘 艳、邓 瑜、侯 娟、郭云辉
秘书:聂玺
吉首大学医学院
吉首大学医学院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
附件1
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先辉
副组长:吴仕筠
成员:向志钢、张珈东、罗雪梅、田荣波、李中正、张钰华、
刘 艳、邓 瑜、侯 娟、郭云辉
秘书:聂玺
附件2
吉首大学医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风与学风建设,继续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落实对各主要教学环节的检查、监控和评价,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工作中的监督、指导、评价与参谋作用,特制定医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一、教学督导组成员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治学严谨、学术水平较高、热心教研教改、办事公正、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责任心强的在职或离退休专家、教授、教学管理干部担任。
二、教学督导组对全院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教学管理行使监督、检查、指导、评价与咨询等职能。
三、教学督导组的工作任务
1.教学督导组成员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实行不通知、不定期地听课检查、指导并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表,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10次。
2.参与教学过程中的常规检查,了解学院常规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安排情况。每学期配合学院教学工作重点,检查教师授课计划、教案、作业、实验报告、试卷、记分册等,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根据教学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研究,为学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4.不定期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反馈信息和提出指导性建议。
5.教学督导组应定期召开例会,交流听课情况和常规检查情况,每期形成一份教学督导报告。
四、教学督导员的选聘,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批准,每届任期2年,可连任。
五、根据教学督导组成员完成督导任务的情况,学院给予相应的工作报酬。在职督导员听评课时数计入学院教学工作量,每听1次课计2个标准课时,其他教学检查每天计4个标准课时。退休督导员听评课劳务津贴每学期1500元,其他教学检查、评审工作按100元/次计算劳务津贴。退休督导员劳务津贴从年终绩效津贴中计发。
六、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首大学医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