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资助中心、校学工部相关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我院2015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谭敦勇副组长:陈正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
主任:王元
成员:许斌王东秀彭校辉丁晓岚张程郭梦瑶各班主任
资助专干:张程
二、评选方法:
各班级在班主任主持下召开班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各班推荐的受助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我院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品学兼优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免费定向生),
2、凡班级中有作弊或者严重作弊学生的,扣减班级奖助学金指标,作弊每发现1人扣奖助学金指标1个,严重作弊发现1人扣奖助学金指标2个。
3、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评国家奖、助学金。
①、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房住宿者;
②、恶意拖欠学费者;
③、本年度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④、平时有高消费行为者(如:服饰奢侈、频繁添置衣物;经常在中高档餐厅消费;经常以出租车代步;使用高档手机、频繁更换手机;使用高档化妆品;吸烟、酗酒、赌博、经常出入网吧、KTV、俱乐部、美容院;有高档电脑、在校期间学习驾照等。具体请班主任酌情把握。)。
4、上学年获得一等奖学金方可参评国家奖学金,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方可参评励志奖学金。
5、父母双方或一方因故去世、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的学生,在满足相关条件情况下,优先评定奖、助学金。
6、家庭经济情况相当或难以区别困难程度时,以上学期成绩排名为尺度,优先评定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
三、时间安排:
1、
9
月
25
日
安排部署国家奖学金获奖对象推荐事宜,各年级进行发动。
2、
9
月
28
日
按照学校文件制定学院评审方案,划分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指标到各年级、班级,中午12:30召开班主任会议,下发相关文件,组织评选。
3、
10
月
12
日
进行国家奖学金评选,确定获奖对象予以公示。
4、
10
月
12
日
12点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网上填报相关信息,进一步整理相关材料。
6、
10
月
16
日
前,上报国家奖学金材料到学校资助中心。
5、
10
月
28
日
12点前,各班级初步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对象名单,上报各年级辅导员。
7、
10
月
29
日
——30日,公示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名单。
8、
10
月
29
日
——30日,下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相关表格,指导相关学生填写,各年级组织学生网上填报相关信息。
9、
10
月
30
日
12点,回收各种表格,各年级制作汇总表,统一发至张程812596455@qq.com。
10、
11
月
6
日
前,整理全部评审资料,送交学工部。
四、工作要求
1、各年级、班级要按照本方案认真组织本次评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平分或拆分奖、助学金。
2、各辅导员、班主任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确保学生思想稳定。
3、各班评选工作要主动接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公示期间被举报的班级,一经查实即收回指标重新分发至其他班级。
4、根据学工部文件要求:各年级、班级对国家奖助学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在评审过程出现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各项奖助学金等违纪违规的人员,学校一经查实,学生取消资助资格,退赔相关经费,并视情节按《吉首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应条款予以处理;教师退赔相关经费并报学校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认真做好网络上报工作,学生姓名名字必须与身份证相同,纸质表格填写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审批表由普通的A4纸正反双面打印即可(如学生本人字写的不错,可用黑色或兰黑墨水填写);2.表格内容、形式千万不要随意增加页数,必须正反面打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用“斜杠”表示;3.表格标题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5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为“2015—2016学年”,。4.“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不能都是千篇一律的“家庭贫困”等之类,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否则无法通过审查。5.“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6.院(系)意见字数统一在100字以上,统一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五、注意事项:
1、奖学金的评比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重在择优;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又没有违纪违规现象的学生,重在助学。
2、同一年度内,学生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精进基金助学金、建行成才奖助学金、大浦爱心助学金、宋祖英基金助学金等资助额度较大的项目。
3、获资助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受资助期间如有违纪行为,学院将追回资助款项或(和)停止发放剩余款项。
4、三本托管学生的指标由张院另行划拨到我院,跟本部划分指标系数相比略小。
5、免费定向培养的学生按规定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等项目资助。
医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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