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院务公开 >> 公示 >> 正文 吉首大学医学院关于表彰“刘习明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时间:2017年05月19日 15:05 作者: 点击:[] 吉大医[2017]5号 吉首大学医学院 关于表彰“刘习明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各系、办、实验室: 根据《医学院2017年“刘习明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要求,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决定授予邓海敏等三十名同学“刘习明奖学金”荣誉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邓海敏 陈颖超 李聘 谌新兴 谷梦杰 胡美姣 向烨 吴听潮 吴州来 段佩云 周柔枝 汪桂芬 董思怡 杨晓寒 谭丹妮 彭巧玲 卢艳姣 余浩 何思涵 梁妍 欧芳波 戴钰丰 肖云 田亚婷 黄祺 郭杨楣 熊塞理 刘力玮 邹雯 滕召洁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吉首大学医学院办公室 上一条:吉首大学医学院关于聘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下一条:医学院2017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推荐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