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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光辉的旗帜”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光辉的旗帜”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各二级关工委: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促进大学生进一步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增进热爱党、感恩党的感情,坚定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信念和信心,引导大学生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1050号文件《关于深化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工委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和关工委决定于今年11月至20117月在全校大学生中组织开展“光辉的旗帜”主题教育读书、征文、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时间安排及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1011月—20115月),动员部署和活动展开阶段。各学院根据通知的总体要求作出本院的活动计划,进行动员部署和宣传;组织开展读书、征文、实践活动。

第二阶段(20116月—20117月),征文作品评选动员阶段。各学院在 630日前 ,选送主题教育征文作品3-5篇,报校团委办公室(砂子坳校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园217室,联系人: 高昆 老师,电子版请发至邮箱:tuanwei@jsu.edu.cn),张家界校区的送校区学工办。学校将组织评选并向省里选送优秀参评作品。

第三阶段(20119月),总结表彰阶段。学校认真总结推介主题教育活动经验,对组织活动的先进单位、优秀征文给予奖励(奖励名额、奖励方式另行决定)。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光辉的旗帜”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光辉的旗帜”主题教育活动的领导、组织,把该项活动作为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参与热情,组织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读书征文、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活动顺利、扎实开展。

2围绕主题,注重实效。在开展“光辉的旗帜”主题教育活动中,各学院可选择适合大学生的自身特点的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自选主题教育学习资料,组织引导学生参加读书征文活动,同时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党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读书报告会、专题讲座、书画摄影作品展、图片展、红歌演唱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真正融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时代性为一体,与党团、班级、社团活动相结合,通过各种活动,引导学生升华对党的情感,写出体会深刻的实践征文,力求主题教育的实效。

3、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把“光辉的旗帜”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学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注重充分发挥校、院关工委老同志的重要作用,同时关工委要主动与学生工作部、团委共同商议,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实施,切实把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吉首大学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

吉首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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