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吉首大学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
创新项目申报立项和2015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为深化教学改革,提升大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激发大学生进行科学研究与探索的兴趣,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吉首大学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吉首大学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创新项目申报立项和2015年度“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创新项目申报立项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立项坚持可行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课题实效。
2、申报项目选题要求紧扣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无主题限制,自由命题。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预算
1、大学生创新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优先支持已有研究基础的项目。
2、本次计划资助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30项左右(一般项目20-22项、重点项目8-10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特别优秀项目可适当追加经费),重点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
(三)申报条件
1、医学院各专业本科生(毕业生不参与项目申报),申请者需组建创新团队(不超过5人)。
2、申请者必须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意识,学有余力,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项目需熟练掌握文献的检索方法。
3、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4、项目指导教师应以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的相关专业骨干教师为主,每位指导教师每批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自行联系指导老师,在教师指导下在相关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自主分析处理数据、资助撰写研究论文或报告等工作;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
2、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经审批最多可延期半年,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项目按要求完成。
3、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4、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主持2015年度项目且未结题的;⑤项目参与人为研究生的。
二、2015年度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对象
2015年度吉首大学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附件6)。
(二)验收要求
1、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创新项目结题书;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材料;
3、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由负责人填写《吉首大学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创新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纸质及电子档一式一份),最多可延迟半年结题。
三、程序
(一)申报、立项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申报2016年度“吉首大学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创新项目的申请人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指导老师签字审核后,于2016年6月17日前提交(含电子档)学院教学办公室郭云辉老师处,联系电话:0743-8759168;电子邮箱:33662672@QQ.com。
2.中心评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教师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于2016年6月24日之前确定拟立项项目并网上公示。
3、立项公布。由吉首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吉首大学医学院、吉首大学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联合下文公布立项项目。
(二)结题验收程序
1、2015年度吉首大学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结题书 (一式一份)和学术论文等其他材料,不能按时结题项目的《项目延期申请表》,指导老师签字审核后,于2016年6月17日前提交(含电子档)学院教学办公室郭云辉老师处,联系电话:0743-8759168;电子邮箱:33662672@QQ.com。
2、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教师对各申请结题或延期的项目进行审核,于2016年6月24日之前确定并下文公布。
四、其他
具体项目管理、成果认定等参照《吉首大学省级专业类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执行。
附件:
附件1:吉首大学省级专业类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管理办法
附件2: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3: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创新项目结题书
附件4:项目延期申请表
附件5: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创新项目合同书
附件6:2015年度“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汇总表
吉首大学医学院
吉首大学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
201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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