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吉首大学医学院关于聘任教学督导组成员的通知

吉大医[2017]2号

吉首大学医学院

关于聘任教学督导组成员的通知

各系、办、实验室:

为继续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加强教风与学风建设,强化对各主要教学环节的检查、监控和评价,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工作中的监督、指导、评价与参谋作用,经学院教学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张珈东、郭寿椿等同志为吉首大学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聘期从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希望教学督导组成员认真按照《吉首大学医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名单详见附件2)要求尽职履责。

附件1: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2:吉首大学医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吉首大学医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吉首大学医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附件1

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向志钢

常务副组长:吴仕筠、张珈东

成员:郭寿椿、沙永红、李春艳、黄大元、田荣波

薛桂娥、罗雪梅、王晓红、张钰华、龚兴牡

王小莉、邓瑜、刘艳

秘书:郭云辉

附件2

吉首大学医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风与学风建设,继续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落实对各主要教学环节的检查、监控和评价,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工作中的监督、指导、评价与参谋作用,特制定医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一、教学督导组成员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治学严谨、学术水平较高、热心教研教改、办事公正、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责任心强的在职或离退休专家、教授、教学管理干部担任。

二、教学督导组对全院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教学管理行使监督、检查、指导、评价与咨询等职能。

三、教学督导组的工作任务

1.教学督导组成员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实行不通知、不定期地听课检查、指导并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表,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10次。

2.参与教学过程中的常规检查,了解学院常规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安排情况。每学期配合学院教学工作重点,检查教师授课计划、教案、作业、实验报告、试卷、记分册等,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根据教学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研究,为学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4.不定期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反馈信息和提出指导性建议。

5.教学督导组应定期召开例会,交流听课情况和常规检查情况,每期形成一份教学督导报告。

四、教学督导员的选聘,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批准,每届任期2年,可连任。

五、根据教学督导组成员完成督导任务的情况,学院给予相应的工作报酬。在职督导员听评课时数计入学院教学工作量,每听1次课计2个标准课时,其他教学检查每天计4个标准课时。退休督导员听评课劳务津贴每学期1500元,其他教学检查、评审工作按100元/次计算劳务津贴。退休督导员劳务津贴从年终绩效津贴中计发。

六、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首大学医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

上一条:关于开展“刘习明优秀教师”评选通知 下一条:吉首大学医学院关于团总支、学生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