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校园交通整治月活动的通告

为推进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园道路交通秩序,改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吉首市道路交通整治行动,学校综治委决定下半年在吉首校区开展校园交通整治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7年10月19日-11月18日。

二、整治区域

(一)今朝宾馆至凤凰楼区域;

(二)校区所有主次干道及主次干道路口;

(三)1、2、4、6栋教学楼及新实验大楼区域;

(四)7、9、13栋学生宿舍楼区域。

三、整治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三)《吉首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四、整治内容

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乱停乱放、超速行驶、制造噪音、抢行争道、逆向行驶、超限载人载物、校园练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违章处理

(一)对违章车辆进行锁车、拖移,对驾驶人员进行教育,驾驶人员为师生员工的,将其违章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并作为其所在单位年度综治工作考核依据。

(二)凡占用学校有限停车位资源的无主车辆、僵尸车(含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请于2017年10月30日前自行处理。逾期,学校将联合吉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三)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或阻碍执法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吉首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8学年校方责任险及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参保学生信息报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收看党的十九大实况报道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