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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医学院2019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吉首大学<关于修订吉首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大发〔2019〕42号)和《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10月)等文件规定,特制定医学院2019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彭小宁 王群立

副组长:向志钢

成 员:李先辉 向明钧 李中正 王小莉

(二)工作小组

组 长:李先辉(兼)

副组长:许 斌 郭云辉

成 员:李中正 高万春 罗雪梅 郭 靖 库都力克 聂 玺

二、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参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10月)中“二、转专业的条件(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之规定。

(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限制条件除参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10月)中“二、转专业的条件(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外,规定如下:

1、医学院各专业之间不允许相互转专业。

2、预科分流至各学院各专业的一年级学生不接收转入医学院各专业。

3、二年级申请转入医学院各专业学生应跟下一年级学习,即编入2019级。

4、申请转入医学院各专业学生应身心健康,符合医学类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医学院各专业允许转出和转入人数限额

医学院各专业转出、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临床医学专业5%),具体人数指标见表。

表 医学院各专业允许转出和转入人数限额

专业名称

专业转出学生人数限额

专业转入学生人数限额

2018级

2019级

2019级

临床医学

15

20

20

护理学

5

5

5

针灸推拿学

5

5

5

医学影像技术

5

5

5

医学检验技术

5

5

5

学院专业转出指标,根据申请学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高考总分相同则按英语成绩排名);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同一生源地最低录取分数,省外高考成绩则折算成湖南省高考成绩

(计算方法:学生高考分数÷所在省份高考总分×湖南省高考总分)。

四、学生转专业申请和审核

(一)学生专业转出申请和审核

1、第十五周(具体时间参照学校教务处通知),医学院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公布的各专业转出人数限额,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申请书交医学院教务办,联系人:郭云辉,联系电话:186****9880。

2、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排序,并提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意见,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将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院长签字后,由工作小组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二)学生专业转入申请和审核

1、第十六周(具体时间参照学校教务处通知),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经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后,申请书交医学院教务办,联系人:郭云辉,联系电话:186****9880。

2、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提交的材料(高考成绩须经学校招生部门盖章证明)进行审核及排序,同时提出是否同意转入我院的意见。

3、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将同意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院长签字后,由工作小组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五、手续办理及教学管理

1、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按教务处要求办理转专业手续。

2、转专业的教学管理参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吉首大学医学院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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