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10月)和《吉首大学<关于修订吉首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大发〔2019〕42号)的规定,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彭小宁 王群立
成 员:向志钢 向明钧 张旺 李中正 王小莉 刘英姿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确定专业允许转入和转出的学生数;确定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
(二)工作小组
组 长:张旺(兼)
副组长:李中正
成 员:郭云辉 张程 库都力克 汪伟 聂玺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等。
二、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1、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参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二、转专业的条件(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之规定外,并作如下要求:
1、遵循个人自愿的原则,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家长同意。
2、2019级申请转入医学院各专业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即2020级学习。
(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限制条件除参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10月)中“二、转专业的条件(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外,并作如下要求:
1、医学院各专业只接收以一本分数线招录入校的学生转入。
2、医学院各专业不接收预科分流至各学院各专业的一年级学生转入。
3、医学院各专业2020级学生转入、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10%;2019级学生转入、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5%。
4、申请转入医学院各专业学生应身心健康,符合医学类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没有恶意拖欠学费行为。
三、医学院各专业允许转出和转入人数限额
医学院各专业转出、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具体指标见下表。
医学院2020级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人数限额
专业 内容 |
招生人数 |
转入数 |
转出数 |
备注 |
临床医学 |
384 |
39 |
39 |
|
护理学 |
57 |
6 |
6 |
|
针灸推拿学 |
54 |
6 |
6 |
|
医学影像技术 |
55 |
6 |
6 |
|
医学检验技术 |
47 |
5 |
5 |
|
医学院2020级各专业院内转入、转出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实际在校生人数的5%,具体限额数见下表。
医学院2020级各专业院内转出和转入学生人数限额
专业 内容 内容 |
招生人数 |
转入数 |
转出数 |
备注 |
临床医学 |
384 |
20 |
20 |
|
护理学 |
57 |
3 |
3 |
|
针灸推拿学 |
54 |
3 |
3 |
|
医学影像技术 |
55 |
3 |
3 |
|
医学检验技术 |
47 |
3 |
3 |
|
四、学生转专业申请和审核
(一)申请转出学生审核
1、2020年12月16日之前,医学院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公布的各专业转出人数限额,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申请书交医学院教务办。
2、2020年12月22日之前,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高考成绩须经学校招生部门盖章证明)进行审核,依据申请学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省外高考总分不同于湖南省高考总分的,则折算成湖南省高考成绩,计算公式:省外高考成绩÷所在省份高考一本分数线×湖南省高考一本分数线),提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意见,并将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3、公示无异议后,2020年12月25日之前,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将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院长签字后,由工作小组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二)申请转入学生审核
1、2020年12月25日之前,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经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后,申请书与审批表交医学院学工办。
2、2020年12月30日之前,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交的材料(高考成绩须经学校招生部门盖章证明)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分数×60%+面试分数×40%)。省外高考总分不同于湖南省高考总分的,则折算成湖南省高考成绩,计算公式:省外高考成绩÷所在省份高考一本分数线×湖南省高考一本分数线。然后根据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则按高考英语成绩排序),并结合专业转入人数限额指标提出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
3、2021年1月4日之前,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将同意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院长签字,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工作小组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五、手续办理及教学管理
1、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按教务处要求办理转专业手续。
2、转专业的教学管理参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吉首大学医学院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