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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发【202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荐工作基本原则

学院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保障选拔质量为核心,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坚持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加强学校国家一流专业点建设的原则;充分保障考生自主选择的原则,维护考生志愿选择权利的原则。

二、成立学院推荐、接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荐、接收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向明钧

副组长:向志钢

成 员:张 旺、李中正、刘英姿

(二)工作小组

1、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李中正、张 旺

成员:向志钢、李金秀、郭 靖、文 芳、刘英姿

郭云辉、张 程、汪 伟、聂 玺

2、接收工作小组

组长:向明钧

成员:向志钢、陈正英、黄大元、李中正、李寻亚、王建霞、汪 伟

三、申请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类别)。

(二)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和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业优秀。

1、主干及核心课程首考无不及格;

2、第1至6学期(四年制)或第1至8学期(五年制)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业成绩(除公共选修课外)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四)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四、接收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五)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五、学院推荐程序

(一)9月16日上午学院公布各专业可推免名额。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医学院推免生申请人综合测评情况登记表》,《2022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于9月16 日下午6点前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电子档(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359820335@qq.com

(三)满足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根据《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综合测评。

(四)学院按规定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免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内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五)加强对推免生的诚信教育和管理,与推免生签订《吉首大学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六)至10月20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六、工作要求

(一)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1.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从推荐范围、学生品行、学业成绩、身心健康等方面审核推免生资格。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按照推荐程序规范开展工作

1.学院推免、接收工作小组应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候选人从学业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推荐范围、学生品行、学业成绩、身心健康等方面审核推免生资格。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要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未通过审核鉴定的学生不得推荐。

2.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四年制测评前三学年,五年制测评前四学年),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并将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天。

附:医学院2023届毕业生可推荐名额一览表

专业

2023推免名额分配数

临床医学

4

医学影像技术

1

医学检验技术

2

合计

7

附件1: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

附件2:吉首大学医学院2023年推免生申请人综合测评情况登记表

附件3: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4: 2023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吉首大学医学院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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