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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吉首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应急管理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

成 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等教师

职 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疫情防控、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

(二)监督小组

组长:医学院党委书记

组员:相关院领导等

工作要求: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专业复试小组

1.复试报到小组

工作要求:负责考生报到及收集复试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小组

工作要求:审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相关材料。

3.复试小组:

(1)内科组

(2)外科组

(3)混合一组

(4)混合二组

(5)护理组

工作要求:负责考生的专业笔试、专业技能考查、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学校自主划线学科专业(领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及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105100)临床医学-内科学

322

36

108

(105100)临床医学-儿科学

297

36

108

(105100)临床医学-外科学

311

36

108

(105100)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313

36

108

(105100)临床医学-麻醉学

291

36

108

(105100)临床医学-眼科学

286

36

108

(105100)临床医学-骨科学

294

36

108

(105100)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289

36

108

(105100)临床医学-放射影像学

309

36

108

(105400)护理

294

36

108

(二)其余专业(领域)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在学校确定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低20分且不得低于251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

(四)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其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在学校确定的学科专业(领域)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报考科目满分为300分的,总分降10分,单科降5分。

(五)考生符合《吉首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六)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由学院审核有关材料,并上报研究生院复核。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

(七)各专业均不接收破格申请。

四、调剂

调剂相关要求及信息请考生关注吉首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吉首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官方消息。

五、复试总体安排

)资格审查

1.审核形式:现场审核

2.审核要求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应届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原件、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

(2)往届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吉首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4)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5)考生自行体检,最晚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二级甲等(含二甲)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6)网络缴费凭据。

(7)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院系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8)农村订单定向临床专业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签约单位签字盖章的《关于定向免费医学生暂缓履行协议申请》,最晚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供县级签约部门审核同意并签订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补充协议书》。

)复试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专业技能考查(限专业型硕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部分。

(1)专业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复试考试科目见《吉首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每位考生必须有文字记录和评分。

(3)专业技能考查(限专业型硕士)(满分100分)

考查考生临床操作技能。(按满分100分折算分值)。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该测试和综合面试同时进行,时间不少于5分钟。

注:①英语测试由复试组长或其指定专家提问,专家组成员各自评分。

②综合能力考察由各专家提问1-2个并评分。

③记录人员详细记录问题及回答内容,摄像工作人员全程录音录像。

④评分: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⑤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参与现场考核老师给出的成绩之和)÷(参与现场考核老师的人数)。

3.复试流程

(1)请在吉首大学医学院网站(http://yixueyuan.jsu.edu.cn/)“通知公告”栏查看“2023年度吉首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请下载填写、签名《吉首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和《吉首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考生网络缴费(复试费标准为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费用)。

(3)资格审查。

(4)心理测试。

(5)专业笔试。

(6)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及专业技能考查。

4.综合成绩计算

(1)专业型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专业笔试占10%、外语能力测试占5%、综合面试占15%、专业技能考查占20%),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初试总成绩÷5;

复试成绩B=专业笔试成绩×0.1+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05+综合面试成绩×0.15+专业技能考查成绩×0.2;

综合成绩=A×50%+B。

(2)学术型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25%,其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初试总成绩÷5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25%;

综合成绩=A×60%+B。

)录取

1.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查成绩(不含学术型硕士)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择优录取,先按综合成绩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临床医学专硕按研究方向综合排名,护理专硕按学科专业综合排名,基础医学学硕按研究方向综合排名。

(4)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者,在本学科(研究方向)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研究方向)内无递补人员,则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将其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进行递补拟录取。

(5)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6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其它情况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复试监督及纪律要求

1.复试录取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及调剂工作。

2.学院主管研究生的相关领导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主管研究生的相关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学校、研究生院、医学院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研究生院负责受理申诉、投诉等信访事宜,电话:0743-8561096、电子邮箱:jsuyzb@jsu.edu.cn;医学院投诉电话:0743-8759168;电子信箱:287321027@qq.com;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研究生复试过程中检举、控告事宜,电话:0743-8564814

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内容

组织人员

4月6-7日

8:30-17:30

交复试相关材料、研究生复试费(120元/次);心理测试;资格审查(临床医学)

医学院报到小组,

吉首大学财务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资格审查小组

4月7日

19:00-21:00

专业笔试(临床医学)

专业笔试考核小组

4月8日

8:3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临床医学)

复试小组等

4月9日

8:30-

专业技能考查(临床医学)

专业技能考查小组等

4月12日8:30-17:30

交复试相关材料、研究生复试费(120元/次);心理测试;资格审查(护理)

医学院报到小组,

吉首大学财务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资格审查小组

4月12日19:00-21:00

专业笔试(护理)

专业笔试考核小组

4月13日8:3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护理)

复试小组等

4月14日8:30-

专业技能考查(护理)

专业技能考查小组等

2023年吉首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复试相关事宜通知QQ群:539896416,符合参加复试条件的考生凭完整的考生编号+考生姓名申请加入。

上一条:关于公布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吉首大学“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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