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3]21号),依照《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大发〔2021〕32号)和《吉首大学<关于修订吉首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大发〔2019〕42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向明钧 向志钢
成员:张旺 李中正 黄大元 李金秀 刘英姿 温志波 张程 刘艳 文芳
主要职责:制定医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确定专业允许转入和转出的学生数;确定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
(二)工作小组
组长:黄大元 张旺
成员:温志波 张程 汪伟 聂玺
主要职责:负责医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和面试;提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审批等;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审查等工作。
二、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1、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参照《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1]32号)中“二、转专业的条件(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之规定外,并作如下要求:
(1)遵循个人自愿的原则,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家长同意。
(2)2021级、2022级申请转入医学院各专业学生,均编入相应专业2023级学习。
(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限制条件除参照《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大发〔2021〕32号)中“二、转专业的条件(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外,并作如下要求:
(1)如学生入校所在年份划有一本分数线,医学院各专业只接收以一本分数线招录入校的学生转入。
(2)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普通专科升入本科、单独招生、对口升学、预科分流后的学生等),医学院各专业限制转入(退伍军人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3)申请转入医学院各专业学生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4)申请转入医学院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没有恶意拖欠学费等行为。
三、医学院各专业允许转出和转入人数限额
医学院各专业转入、转出均不区分学院内、学院外,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确定转入、转出限额,具体限额见下表。
表:医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人数限额
专业 |
招生人数 |
转入数 |
转出数 |
临床医学 |
320 |
40 |
40 |
护理学 |
80 |
4 |
4 |
针灸推拿学 |
140 |
7 |
7 |
医学影像技术 |
50 |
3 |
3 |
医学检验技术 |
50 |
3 |
3 |
四、学生转专业申请和审核
(一)申请转出学生审核
1、医学院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公布的各专业转出人数限额,自愿申请转出。学生应在2023年6月23日前进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同时须将转专业书面申请《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在2023年6月25日上午10:00前提交至医学院教务办。
2、2023年6月26日12:00前,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面试(面试分数为100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学风、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认识、专业学习计划、职业规划等),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高考分数占50%,面试分数占50%。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分数÷所在省份高考总分×100×50%+面试分数×50%)。根据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成绩排序,如高考语文成绩也相同,则按高考英语成绩排序),并结合专业转出人数限额指标提出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如果是医学院各专业互转,同意转出不表示一定同意转入,须将医学院和其他学院申请转入的学生一起按照医学院“申请转入学生审核”程序和专业转入限额人数进行审核,再决定是否同意转入)。
3、医学院专业工作小组将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医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并将结果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医学院在《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医学院审核工作,并将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科。
(二)申请转入学生审核
1、2023年6月28日17:00前,申请转入医学院各专业的学生自愿提交经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同意转出的书面申请《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至医学院教务办;同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还包括入学体检报告复印件(须经所在学院盖章,医学院内各专业互转可不提交体检报告)、承诺书(承诺书在医学院教务办有纸质文本,需要学生及其家长签字认可,学生家长可以为电子签名,内容为承诺填报高考成绩真实,以及如果转入到医学院相应专业,承诺服从学校和学院的教学管理安排等)、所在学院盖章证明(内容包括招生录取时是否为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普通专科升入本科、单独招生、对口升学、预科分流后的学生等;在校期间是否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有无恶意拖欠学费等行为)。学生弄虚作假,如虚报虚填高考成绩等,实行一票否决。
2、2023年6月30日12:00前,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学风、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认识、专业学习计划、职业规划等),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高考分数占50%,面试分数占50%。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分数÷所在省份高考总分×100×50%+面试分数×50%)。根据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成绩排序,如高考语文成绩也相同,则按高考英语成绩排序),并结合专业转入人数限额指标提出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同意转入。
3、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将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医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并将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医学院在《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学院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在2023年7月3日之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手续办理及教学管理
1、转专业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序推进,不接收逾期申请。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按教务处要求办理转专业手续。
2、转专业的教学管理参照《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大发〔2021〕32号)和《吉首大学<关于修订吉首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大发〔2019〕42号)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审批同意转入另一个专业前(即本学期放假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等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吉首大学医学院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