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 施办法》(吉大发〔2023〕31 号)和《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荐工作基本原则
学院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保障选拔质量为核心,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坚持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加强学校国家一流专业点建设的原则;充分保障考生自主选择的原则,维护考生志愿选择权利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教师、导师代表等为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向明钧
成 员:向志钢、黄大元、李中正、张 旺、李金秀、刘 艳、文 芳、朱耀峰、邓 瑜、李春梅、张钰华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审查本学院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等工作。
三、申请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和定向培养学生,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类别)。
(二)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和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业优秀
1. 主干及核心课程首考无不及格。
2. 第 1 至 6 学期(四年制)或第 1 至 8 学期(五年制)按《本科 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业成绩(除通识选修课外)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
3.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 分;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四级考试。
4.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四、学院推荐程序
1. 9月20日学院制定《医学院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含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并上交教务处。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进行公示。
2.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2024 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 表》《吉首大学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诚信承诺书》《医学 院 2024 年推免生申请人综合测评情况登记表》,于 9 月 21 日 18:00 前将上述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278404182@qq.com。
3. 9 月 22-23 日, 根据《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候选人进 行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张榜公示 3 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
五、工作要求
(一)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1.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从推荐范围、学生品行、学业成绩、身心健康等方面审核推免生资格。
2.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 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 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 至 3 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在 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按照推荐程序规范开展工作
1.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候选人从学业成绩和综合考核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要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未通过审核鉴定的学生不得推荐。
2. 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四年制测评前三学年,五年制测 评前四学年),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并将名单在学院内公布,公示期3 天。学院在公示期内上报推选结果,如有投诉和异议,及时核实处理,并上报教务处。
六、推荐对象与名额
根据《关于做好2024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吉大办发[2023]27 号)中相关规定,推荐对象为我院 2024 年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和定向培养学生,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类别)。
我院推免生推荐名额为 11 名,其中公共卫生属于“ 国家发展战略学科 领域专业 ”,按照《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实施办法》,有 1 个名额,因公共卫生专业与医学院 5 个专业中临 床医学专业关系最为密切,经学院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该名额分配给临床医学专业。10 个名额分配按照《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采用专业人数×学校公布的 2024 届推免生分配系数进行计算,各专业先取整数分配名额,除去这些名额后小数部分排序从高到低分配余下名额。10 个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临床医学专业:6 个;针灸推拿学专业:1 个;护理学专业:1 个;医学影像技术专业:1个;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1 个。因此,我院总名额为 11 个,其中临床医学专业7 个, 针灸推拿学专业1 个, 护理学专业 1 个,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1 个,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1 个。
吉首大学医学院
2023 年 9 月 20 日
附件 1: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
附件 2: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 3:2024 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 1
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 施办法》(吉大发〔2023〕31 号)和《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3〕27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综合测评分构成
综合测评分=学业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其中学业成绩占 70%,综合考核成绩占 30%。
(一)学业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第 1 至 6 学期(四年制)或第 1 至 8 学期(五年制) 相应专 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除通识选修课外)计算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
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候选人实际平均学分绩点/5.0×100×70%。
(二)综合考核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推免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 参照学校学生综合测评、教学科研奖励以及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 理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综合全面考核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 学业 获奖、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的研究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入伍服兵役等情况。
综合考核成绩=思想品德和平时表现×15%+专业学习×25%+学术与科研分×25%+社会实践与创新能力×20%+服务社会×15%
1.思想品德和平时表现:占 15%
(1)思想品德优良。政治态度端正,立志坚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 团员”、“优秀团干”,国家级每次加8分、省级每次加6分、校级每次加3分、院级每次加1分。
(3)在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方面获“先进个人”或同类型称号者,国家级每次加 8 分、省级每次加 6 分、校级每次加 3 分、院级每次加 1 分。
(4)在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方面的特长和其它获奖。团队获奖的只给排名第一加分。
获奖级别 |
分值/次 |
国家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
10 |
国家级二等奖(或第二名) |
8 |
国家级三等奖(或第三名) |
6 |
省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
8 |
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 |
6 |
省级三等奖(或第三名) |
4 |
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
4 |
校级二等奖(或第二名) |
2 |
校级三等奖(或第三名) |
1 |
2.专业学习:占 25%
(1)被评为“学习标兵”, 校级加 5 分、院级加 4 分。
(2)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按专业年级排名, 名次进入专业前 5%的,加5 分,5%-10%的, 加3 分。
(3)参加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 CET6成绩≥425(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小语种六级考试)加8分。
(4)获得各级奖学金者,国家级每次加 6 分、省级每次加 4 分, 校级一、二、三等,每次各加 3、2、1 分。
3.学术与科研:占 25%
(1)在各类正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论文仅第一作者加分(第一 作者第一单位为吉首大学XX)。核心期刊 B 类 15 分、C 类(含 SCI)12 分、 D 类 10 分、 E 类 8 分; 其他期刊3 分。由学院科研办根据学校最新的相关文件审核认定的等级为准。(同一文章不重复加分)。
(2)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科研课题立项者,课题主持人分别加5 分、 10 分、15 分。
(3)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专利、著作、技术发明类等
获奖级别 |
分值/次 |
已批准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
25 |
已批准的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 |
5 |
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 |
5 |
已出版的专著或作品第一作者 |
15 |
4.社会实践与创新能力:占 20%
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大赛 ”、各类学科专业竞赛、技能大赛等, (同一项比赛选拔赛、复赛、决赛不重复加分),学科专业竞赛和技能大赛的等级认定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获奖/项目级别 |
分值/次 |
国际级一、二等奖 |
30 |
国际级三等奖 |
15 |
国家级一等奖 |
30 |
国家级二等奖 |
20 |
国家级三等奖 |
10 |
省级一等奖 |
15 |
省级二等奖 |
10 |
省级三等奖 |
5 |
校级一等奖 |
4 |
校级二等奖 |
3 |
校级三等奖 |
2 |
5.服务社会:占 15%
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并有证书、入伍服兵役等。
项目级别 |
分值/次 |
入伍服兵役 |
5 |
服兵役期间立特等功 |
30 |
服兵役期间立一等功 |
15 |
服兵役期间立二等功 |
10 |
服兵役期间立三等功 |
5 |
国家级志愿服务活动 |
6 |
省级志愿服务活动 |
4 |
校级、市州级志愿服务活动 |
2 |
以上各加分项必须提供奖励证书、论文、立项文件扫描件!
吉首大学医学院
2023 年 9 月 20 日
附件2:
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资 格 申 请 表
□符合第五条 □符合第六条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学院 |
专业班级 |
学号 |
|
籍贯 |
省 县(市) |
政治面貌 |
|
健康状况 |
|
外语四级成绩 |
|
外语六级成绩 |
|
专业英语(日语)四级成绩 |
|
专业英语(日语)八级成绩 |
|
一、学科竞赛、学术论文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类的奖励情况; 二、技术发明与著作类 三、综合类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方面的特长 |
工作任职情况、学生团体任职情况、个性特长: |
申请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对该生思想品德表现的情况介绍: 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 推荐学院学工办(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审核意见(本专业年级人数、该生成绩平均分及排名、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创 新意识与潜力、同意与否等)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推荐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章):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一式两份(双面印制) 。
2.提交第1 至 6(或者 8)学期成绩单, 外语成绩、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和有关科研
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学院做好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工作。
附件3:
2024 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样表)
序 号 |
学院 |
专业 |
班名 |
姓 名 |
性 别 |
学号 |
专 业 排 名 |
平均 成绩 |
外语成 绩 |
国家级以 上荣誉 |
综合排 名方式 |
综合 成绩 |
综 合 名 次 |
排 名 人 数 |
平均 绩点 |
论文.专 利.奖励 等 |
担任 职务 |
类型 |
备 注 |
1 |
商学 院 |
会计 学 |
2020 会 计 1 |
张 三 |
女 |
2020401001 |
1/77 |
86.41 |
四级 500 六级 465 |
|
|
|
|
|
|
第一作者 《当代经 济》 2011.7 发表论文 一篇; |
|
符合实施 办法推荐 条件第五 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综合排名方式: 学院或专业。
2.按推免生遴选办法计算后的综合成绩,两位整数,两位小数。
3.推免生在参与推免排名所有学生中综合名次(指适用同样的推免生遴选具体规则,构成推免名额竞争的排名范围,如学院排队则指学院,如专业排队 则指专业),应与“综合排名方式”一致。
4.“国家级以上荣誉”、“论文.专利.奖励等”分别应控制在 50 字以内。
5.备注栏内标注学生所报的类型(即符合实施办法推荐条件第几条, 仅填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