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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医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吉首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4]30号),依照《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向明钧

副组长:黄大元  李 芳

成 员:向志钢  李中正  李金秀  刘 艳  文 芳

主要职责:制定医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审定;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确定专业允许转入和转出的学生人数,确定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选拔、考核,审核确定拟转出或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二)工作小组

组长:黄大元  李 芳

成员:温志波  冯佰伟  符 娟

主要职责:负责医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和面试;提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拟转出或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二、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参照《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中“二、转专业的条件(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之规定外,并作如下要求:

1.遵循个人自愿原则,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家长同意签字。

2.申请转入医学院非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必须补修相关专业课程,如应补修的课程学分数达到《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学业预警规定降级学习的,编入相应专业下一年级学习;申请转入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均编入2024级学习。

(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限制条件除参照《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中 “二、转专业的条件(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外,并作如下要求:

1.申请转入医学院各专业学生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不合格者限制转入医学院各专业。

2.在转出学院期间所修课程不及格学分数达到《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中的学业预警规定者,限制转入医学院各专业。

3.在校期间受过校级及以上任何纪律处分,或有恶意拖欠学费等行为者,限制转入医学院各专业。

三、医学院各专业允许转入人数限额

医学院各专业转入不区分学院内与学院外,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确定转入限额,具体限额及高考选科要求见下表。

拟接收转入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拟转入人数限额

高考选科要求

临床医学

335

15

物理类

护理学

81

4

历史类

物理类

针灸推拿学

139

7

历史类

物理类

医学影像技术

49

3

物理类

医学检验技术

49

3

物理类

表医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人数限额和高考选科要求

四、学生转专业申请和审核

(一)申请转出学生审核

1. 医学院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校公布的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额自愿提出转出申请。学生应在2024年6月17日8:00前进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同时须将转专业书面申请《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于2024年6月17日10:00前提交至医学院教务办。

2. 2024年6月18日12:00前,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包括高考科目、高考分数、确认学生转专业理由,是否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有无转专业限制条件等),并将符合申请转出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医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3. 2024年6月20日12:00前,医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提出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如果是医学院各专业互转,同意转出不表示一定同意转入,须将医学院和其他学院申请转入的学生一起按照医学院“申请转入学生审核”程序和专业转入限额人数进行审核,再决定是否同意转入)。

4. 2024年6月20日下班前,经审核无异议后,学院在《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所在学院审核工作,并将《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申请转入学生审核

1. 申请转入医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名单和经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同意转出的书面申请《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由教务处提供(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材料),该名单上的学生需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10:00前将入学体检报告复印件(所在学院盖章)、转出学院所修的各课程成绩和学分(所在学院盖章)、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提交给医学院教务办。

注意:医学院内各专业互转可不提交体检报告、各课程成绩和学分材料。承诺书在医学院教务办有模板,需要学生及其家长签字认可,学生家长签字可以为电子版。内容为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可靠,包括高考成绩及所在省份高考总分、符合转入医学相应专业的申请条件、无转入医学相应专业限制条件等;承诺如果转入到医学院相应专业,要服从学校和医学院的教学管理与安排等。学生填报信息要真实可靠,如果弄虚作假(如学生虚报虚填高考成绩等),实行一票否决。

2. 2024年6月26日12:00前,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包括高考科目、高考分数、所在省份高考总分、转出学院所修各课程成绩与学分、确认学生转入医学相关专业理由,是否符合转入医学相关专业申请条件,有无转入医学相关专业限制条件等)。6月28日下班前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将符合申请转入医学各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医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3. 2024年7月1日12:00前,医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集中组织面试、选拔、考核工作。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学风、转入医学相关专业理由、对申请转入医学相关专业的认识、专业学习计划、职业规划等。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高考分数占50%,面试分数占50%。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分数÷所在省份高考总分×100×50%+面试分数×50%。根据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成绩排序,如高考语文成绩也相同,则按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按择优录取原则提出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同意转入。

4. 2024年7月1日下班前,学院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在《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学院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手续办理及教学管理

1.转专业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序推进,不接收逾期申请。

2.教务处发文确认转专业名单后,由医学院学工办通知学校同意转出专业的学生,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

3.转专业的教学管理参照《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4]30号)、《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相关规定执行。

4.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一切活动。无故旷课、缺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吉首大学医学院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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