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吉大发〔2024〕21号)《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4〕2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向志钢
副组长:黄大元 李芳 李金秀 李中正
组 员:温志波 龙艳慧 冯佰伟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等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李金秀
组 员:李中正 朱耀峰 吴欣锐 刘艳 文芳
工作职责:审核鉴定学生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等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推荐名额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4〕27号)中相关规定,吉首大学医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名额为13名。分别为护理学专业1名,临床医学专业9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1名,医学影像技术专业1名,针灸推拿学专业1名。
三、推荐条件
推免生资格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类别学生)。
(二)身心健康。心理健康,无心理疾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
(三)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四)学业优秀
1.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首考无不及格;
2.第1至6学期(学制四年)或第1至8学期(学制五年)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要求,所有课程(除通识选修课外)首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只舍不入);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小语种四级考试。
四、工作安排
1. 9月14日上午 黄大元 冯佰伟 温志波
学院制定推免工作方案(包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方案等)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 9月14日21:00前 黄大元 温志波
待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学院根据审核反馈意见修改学院推免工作方案。
3.9月14日22:00前 王思源
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
4. 9月16日17:00前 温志波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2025年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2025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等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版 (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上交医学院教务办(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到278404182@qq.com邮箱)。
5.9月17日上午 温志波 冯佰伟 龙艳慧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初次审核。
6.9月18日上午 龙艳慧
学院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进行公开答辩。
7.9月18日下午 温志波
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后,上报医学院推免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8.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学院推免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学院,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湖南省考试院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表格和支撑材料,不接收逾期申请。
2. 根据综合测评得分(学业成绩占80%,综合考核占2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按要求上报教务处。
3. 对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4.至10月20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附件一:《2025年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方案》
医学院
2024年9月14日
附件一:
2025年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方案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吉大发〔2023〕17号)及《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吉大发〔2024〕21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思想品德考核方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考核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李 芳
成员:冯佰伟 祖力甫哈尔·亚科甫 张红杰 王艳兰 陈帅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工作方案、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等工作。
考核内容
(一)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参与推荐: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和国家,热爱社会,热爱人民,热爱学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吉首大学章程》《吉首大学学生手册》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学生 行为规范,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各级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不予推荐:
(1)公开发表与党中央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或有关行为 违反四项基本原则,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游行示威、罢课、集会等活动,参与 邪教组织,参加宗教活动的。
(3)组织或主动参与传销、诈骗、套路贷等违法活动的,被列入有关黑名单或失信人员名单的。
(4)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及以上情形的。
(5)浏览非法网站,制作或传播非法音视频、图片、文章 的,制造或传播谣言并产生不良后果的,恶意丑化学校形象、影响学校声誉、干扰校园秩序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6)有考试舞弊、代写论文、买卖论文、论文严重抄袭行为的。
(7)有违反社会道德规范行为并产生不良影响的。
(8)受到校级违纪处分的。
三、考核工作安排
1.9月16日17:00前 冯佰伟 张红杰
学生上交个人现实表现情况,上交医学院学工办109办公室。
2.9月17日上午 冯佰伟 张红杰 祖力甫哈尔·亚科甫 王艳兰 陈帅
根据考核内容对申请学生进行复核并上交学院考核结果。
吉首大学医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