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班):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建设,规范执行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吉首大学学生会章程》和团联【2021】8号《关于召开学院团代会、学代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报学院党委、校团委批准,我院决定于11月14日召开共青团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和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为保证大会顺利进行,现将选举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学院上届团委、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医学院团委委员、学代会常任代表;
(三)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院治理;
(四)讨论和决定应由团员代表大会会、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选举产生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
1.正式注册学籍的吉首大学医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团员,团代会代表原则上兼任学代会代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5.严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专业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
(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大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1.在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4、代表享受的其他权利。
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力,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学院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5.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代表的名额设置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拟推荐132名代表,采用无记名方式选举,产生代表必须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女代表不少于25%,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支部(班)代表名额详见《共青团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常任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名单》(附件1)。
(四)代表的产生办法
1.代表选举。各班级应召开班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本班的学生代表,要求参会人数必须超过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票数最高且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的候选人,始得当选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当选的代表须按要求填写《共青团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常任代表候选人汇总名册》(附件2),报送大会筹备工作组。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学生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学院学生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对班级选举过程进行监督,保证选举程序的规范性,并对各班级选举产生的代表进行汇总登记,并予以公示,以支部(班)为单位报送至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支部(班)学生会应积极配合,按要求落实,确保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各支部(班)的代表选举工作进行监督,若代表选举过程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一经举报,经调查属实,将进行情况通报,同时将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
2.资格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各支部(班)上报的代表名单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资格,以及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等方面。若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并对重新产生的代表进行复查。
3.代表名单确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要召开相应会议,根据拟定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求以及考察情况,提出正式代表名单,确定正式代表人选。
(五)酝酿产生(总)监票人及(总)计票人
1.监票人及计票人的设置
本次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将在大会主席团会上酝酿产生总监票人及总计票人候选人,并由代表预备会议大会表决通过。
2.大会现场投票监督工作
在团委委员候选人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现场投票环节,设置若干统票小组,各监票人、计票人应从已产生的正式代表中选出。
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负责团委委员候选人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现场投票环节的监票和计票工作。
三、推选产生医学院第十六届团委委员
共青团吉首大学医学院委员会委员拟设9名,拟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确定11人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团员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正式选举采取差额选举方式。按推选程序以1:1.2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正式人选。
四、推选产生医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一)常任代表会议的职权
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3.听取、审议医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4.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5.决定医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6.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任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常任代表的基本条件
1.正式注册学籍的吉首大学医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且被拟推选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5.严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专业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
6.热心学生工作,能够代表学校学生形象,保证能在任常任代表期间正常工作至少一年时间。
(三)常任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方式和名额
医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拟设代表43名,拟提名候选人51名,确定51人的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正式选举采取差额选举方式。按推选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以1:1.2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正式人选。
各支部(班)应根据要求,在已产生的团代会、学代会代表中进行常任代表候选人推荐,各支部(班)推荐常任代表候选人的名额见《共青团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常任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名单》(附件1)
五、材料填写及上交要求
各支部(班)须将《共青团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常任代表候选人汇总名册》(附件2)的纸质版、电子版整理后于规定时间内上交。
材料分两部分,电子版以班级命名,于2021年11月5日20:00前上交至秘书处邮箱mishuchu112@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1年11月6日10:00-12:00上交至学生会112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筹备工作组。
联系人:
张程 (老师) 电话:13574318487;QQ :812596455 ;
库都力克(老师) 电话:15274313495;QQ :1084384797 ;
石丽丽 电话:13141620036;QQ :1575604139 。
医学院第十六次团代会、第十六次学代会筹备工作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共青团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常任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名单》
附件2:《共青团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常任代表候选人汇总名册》
附件3:《共青团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吉首大学医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