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从正奖学金”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评审细则》,学院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开展“从正奖学金”评审工作,在自主报名和各班推选的基础上,经学生答辩,教师评委委员会评审,以下学生符合从正奖学金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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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姓名 |
班级 |
姓名 |
仁 心 奖 |
2018级临床医学6班 |
欧阳蕊 |
2019级医学影像技术班 |
朱 璇 |
2019级临床医学7班 |
王 博 |
2019级临床医学2班 |
黄思勤 |
2020护理学1班 |
邓 彦 |
2019级护理专硕 |
余佳静 |
仁 术 奖 |
2018级医学检验技术班 |
何世强 |
2018级临床医学7班 |
徐 勇 |
2019级临床医学专硕 |
邹普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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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奖 |
2018级医学影像技术班 |
罗 涛 |
2018级临床医学3班 |
唐李媛 |
2019级临床医学7班 |
王 淇 |
2019级护理本科1班 |
张淑敏 |
2019级针灸推拿学1班 |
张 依 |
2019级护理专硕 |
何思涵 |
社 会 实 践 奖 |
2018级临床医学2班 |
唐浩涵 |
2018级临床医学3班 |
王 聪 |
2019级临床医学2班 |
石丽丽 |
2019级针灸推拿学1班 |
黎敏怡 |
2020级护理学1班 |
卢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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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五天,意见受理地点:医学院办公楼109办公室,受理电话:0743-8721817,受理邮箱:824898026@qq.com。
吉首大学医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