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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医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吉大发〔2025〕28号)和《吉首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51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

长:李先辉 向志钢

副组长:黄大元 李芳 李金秀 李中正

员:符娟 曾婧 冯佰伟 张红杰 陈帅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等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成员包括:

长:李金秀

员:李中正 朱耀峰 吴欣锐 刘艳 文芳

工作职责:审核鉴定学生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等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推荐名额

根据《吉首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5〕16号)相关规定,吉首大学医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名额为16名。分别为护理学专业1名,临床医学专业10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3名,医学影像技术专业1名,针灸推拿学专业1名。此外,学校有2个名额面向全校统一选拔,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符合《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精神且达到推免条件的学生参与选拔。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选拔结果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三、推荐条件

推免生资格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类别学生)。

(二)身心健康。心理健康,无心理疾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 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

(三)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四)学业优秀

1.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首考无不及格。

2.第 1 至 6 学期(学制四年)或第 1 至 8 学期(学制五年)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要求,所有课程(除通识选修课外)首考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 10%以内(只舍不入);或主持获得湖南省“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金、银、铜奖项目;或主持获得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项目;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 分;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小语种四级考试。

四、工作安排

(一) 8月29日 黄大元 冯佰伟 符娟

学院制定推免工作方案(包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方案等)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8月30日20:00前 黄大元 符娟

根据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反馈意见修改学院推免工作方案。

(三)8月31日22:00前 刘芳

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

(四)9月2日12:00前 符娟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2026年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2026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2026年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审核表》等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版 (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上交医学院教务办。

(五)9月2日下午 符娟 冯佰伟 曾婧 张红杰 陈帅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初次审核。

(六)9月3日上午 曾婧

学院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进行公开答辩。

(七)9月3日下午 符娟

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后,上报医学院推免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八)9月4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学院推免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学院,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湖南省考试院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月18日,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可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

9月22日,选择报名志愿,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

注意事项:考生同时可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学籍学历信息以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为准,不得修改;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考生基本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不同类型推免生报名时系统有相应约束。

五、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工作

(一)及时传达

学院教务、学工等部门及时宣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及时回复学生的咨询,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审核和考核

1.材料审核。学院教务办,学工等部门列出学生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学业成绩及其它材料,从推荐范围、学生品行、身心健康、学业成绩等方面全面审核推 免生资格。

2.思想品德考核。学院教务办,学工等部门依据《吉首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 评测实施办法(试行)》(吉大发〔2023〕17 号)文件精神,制定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方案,加强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 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对思 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综合考核。学院不会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将严格按照《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认定标准》,从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重要荣誉称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严防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其中,对于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学院将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学生在院内公开答辩,严格审核鉴定与计分,做好全程录音录像与存底备查工作。

(三)择优推荐

1.根据综合测评得分(学业成绩占 80%,综合考核占 2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按要求上报学校教务处。

2.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对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上报学校教务处,经由学校教务处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 至 3 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至 10 月 20 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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